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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休干部精神需求状况调查分析及对策
作者:   来源: 中国军休网  2016-12-12

  为贯彻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相关行动工程,全面提升军休干部幸福感,我办成立了军休干部心理调研组,于2013年下半年对厦门市民政局所属部分军休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深入了解移交我市安置的军休干部精神生活、人际交往、娱乐方式等现状,综合分析其精神需求。以期为提升军休服务质量提供实践指导,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军休干部的精神需求 
 
  截止2013年12月,我市共接收军休干部920人,健在727人,遗属122人。所有军休干部中,空巢家庭328个,占46.8%。73名军休干部独身,占10%。70岁以上394人,占54.2%。 
  我们采用问卷调查、文献研究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调查问卷与厦门市思明区沁心泉社会工作师事务中心共同设计,访谈方式为非结构性,采取聊天与调查相结合。以亚伯拉罕•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为理论依据,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得出军休干部的主要精神需求如下: 
  (一)社交需求。社交的需求也叫归属与爱的需要,是指个人渴望得到家庭、团体、朋友、同事的关怀爱护理解,是对友情、信任、温暖、爱情的需要。从调查来看,军休干部的家庭生活心理需求最高,其次是社会生活心理需求,再次是性心理需求。在“希望子女能常来看望”、“希望不开心时有亲戚朋友可以谈心”及“希望能经常和他人交流沟通”这几个选项上选择“非常符合”和“比较符合”的军休干部比例分别是72.0%、70.8%和71.3%。由于部队与地方的生活方式和社交习惯都有较大的差异,在离开部队后,军休干部的社会交往较之地方老年人也就更为减少,“孤独”成为军休干部老年生活的最大敌人。因此在对子女探望的期待上,表现出了比较高的需求。在社会交往方面,70.4%的老干部愿意参加各种学习,72%的老干部愿意参加各种社会活动,35.5%的军休干部经常进行文体健身活动,且女性(40.0%)多于男性(25.6%),低龄(66.3%)多于高龄(3.8%)。通过参加社会活动和学习活动,能消除老干部的消极心理,逐步适应退休后的生活节奏,这是一种自我调节的现象。离异或丧偶的老同志还有一定的性心理需求,在“希望再找一个配偶来陪伴”的问题中,虽然仅有24.1%的军休干部选择“非常符合”和“比较符合”,但是这仍然说明有的老干部有求偶需求或性心理需求。 
  (二)尊重需求。尊重的需求可分为自尊、他尊和权力欲三类,包括自我尊重、自我评价以及尊重别人。尊重的需要很少能够得到完全的满足,但基本上的满足就可产生推动力。社会尊重需求是军休干部群体第二位的精神需求,也是最为敏感的需求。调查发现,军休干部具有强烈的自尊和他尊需求,渴望获得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尊重。这种尊重包括: 
  1.享受到相应的政治待遇。这是军休干部区别于其他老年人需求的一个重要特征。从调查情况来看,在“希望能进一步提高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社会优待”和“希望参加更多政治活动”问题上,选择“非常符合”和“比较符合”的军休干部比例为73.6%和72.4%。15.3%的军休干部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政治生活感到有遗憾,7.3%的军休干部反映自己的部分政治待遇没有得到落实,心理上有一定的落差。 
  2.受到家庭和社会应有的重视。军休干部同其他老年人一样,心中的苦恼需要有人关心,生活中的困难需要有人帮助,正当的需求要能够得到满足,受到不公正对待时要有人能够出来主持正义。在老同志看来,这是家庭与社会重视老年人的具体表现。作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群体,这方面的整体满意度较低。不少军休干部觉得自己在其他人眼中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有一种被忽视的心理感受,并因此产生自卑感,找不到老年人生的意义。 
  3.客观评价军休干部在工作期间的辛勤付出以及这种付出对国防事业的贡献。这一点是在军休干部尊重需求方面需要特别指出的。调查中有一组问题充分反映了军休干部的这一心理。当问及“您是否有许多愿望或者理想没有实现”时,82.4%的军休干部选择回答“是”,75.4%军休干部认为“与同龄人相比,自己一生经历的坎坷和挫折太多了”。而对“假如能够再次选择,您是否愿意参军”一问,竟有87.1%的老年人选择“愿意”。对老干部的这一回答我们不难看出,大多数老干部虽然觉得经历很坎坷,很多理想也没有实现,但是他们把参军入伍当作不悔的选择,并由衷的感到自豪。也正因为如此,老干部非常希望社会尊重自己的过去,承认自己的贡献,这一点对于军休干部来说非常重要。 
  (三)自我实现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最高等级的需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求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工作,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成为所期望的人物,这是一种创造的需要。有自我实现需要的人,似乎在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离开军营的老同志社会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家庭角色成为主导性角色。相对于工作角色,家庭角色缺少两样最重要的东西:一是由工作构筑的社交行为表现平台;二是来自党组织的军功评价系统。前者可以在与战友的共同工作中获得关心和支持,得到友谊和友情;后者个体则可以通过来自组织或者上级领导的赞赏、表扬、物质奖励和诸如立功受奖或晋职晋衔等精神奖励,获得行为的社会意义感。而退休后失去了这一切,对此,大多数老同志并不满意。74.2%的老干部总喜欢回忆往事,因为回忆中的生活比现实丰富,有内容。不仅如此,70.4%的老干部认为自己还能够学习,70.7%的老干部认为自己依然能够为社会作贡献。调查表明,军休干部工作或希望工作的目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三大类:其一,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占10.3%;其二,充实精神生活,扩大人际交往,保持身心健康,占56.5%;其三,发挥专业特长,实现人生价值和理想,占31.2%,二、三类相加达到87.7%,与改善生活目的之间有很大的差异。这说明,大部分军休干部物质生活无忧,有了追求更高级精神需求的基础,渴望生活得有价值、有意义。另外,由于我市接收部队医院退休的军休干部人数较多(约占20%),很多退休干部仍然想发挥医疗专业特长治病救人,因此在第三个选项上也有较高的比例。 
 
  二、原因分析 
 
  军休干部的精神养护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是个人因素、家庭因素以及社会因素。 
  (一)心理因素。有研究表明,老年并非“是一个平静的年龄”。事实上,在平静的下面充满了矛盾和冲突。发生在老年个体身上的矛盾与冲突主要集中在与自我有关的社会认知方面,老干部认为自己完全能够老有所为实现人生价值,又比较多地希望从事一些简单易做的事情;既认为自己现在的精力体力并不比中青年人差,又渴望回归到青年时代;既感到“我的许多愿望和理想都没有实现”,又坚持“假如能够再次选择,仍然选择参军”;既期盼子女事业有成,鼓励其努力奋斗,又对“儿女不在身边,心中烦恼无人倾诉”时有抱怨等等。这种矛盾表明老人个体的心理情绪缺乏有效的统一性,心理结构中的情绪因素与动机需求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平衡和不一致。内在的不平衡与不一致按照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斯廷格的说法,即标示着个体处于动机状态,“人在认识中总是寻求一种平衡和一致状态。一个人如果有几种信念或观点彼此不协调,他将力图使之趋向协调”。改变的方向受个体以往形成的固定了的情感、态度、信念、信仰等“对心理活动具有倾向性作用的因素”的制约,或趋向消极,或迈向积极。所以,老年群体仍然是一个不断调整适应的人群,绝非古人说的“人到老年万事休”。 
  (二)家庭因素。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老年人对子女有着强烈的依赖心理。他们倾注所有的心血在儿女身上,在年老之后自然也希望能够更多地得到儿女的关怀,这种关怀不仅仅局限于物质方面,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我市军休干部家庭包括子女大多物质生活条件较好,因此,精神需求就更加凸显出来。老人从子女处得不到精神满足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方面,城市生活节奏快、压力大,老干部子女既要忙于工作,也要忙着照顾自己的小家庭,负担较重,即使想要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与老年人交流沟通上,也难免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内部对于精神赡养的认识不足。当前,还有为数不少的年轻人存在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给老年人提供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就是关爱孝老,关心和孝心过于表面化,没有意识到老年人其实需要更多的是精神关怀;第三,随着年龄的增长,智力和身体素质的下降,老年人为家庭的贡献逐渐减少。特别是子女成年独立以后,抚养关系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赡养关系。因此,家庭内部的实际权力也就发生了转移。军休干部失去了在部队发号施令的地位,也失去了家庭决策者的身份,由此产生了较强的失落感。 
  (三)社会因素。第一,其他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对于老年人不够尊重甚至歧视。“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古训。因此,孝敬、尊重老人绝不仅仅是对自己的父母,而是对全社会所有的老人。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以后,人们越发地注重效益和效率,常常把老年人定义为一个特殊的不能创造价值的单纯社会消费群体,忽略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和感受,人为地造成老年人被迫脱离社会。军休干部在社会生活和活动中得不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尊重往往会严重挫伤他们的自尊心,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不仅如此,老年人还经常被认为能力不足而被排拆在社会生活之外,无法正常的参与社会生活更容易造成军休干部心灵上的空虚和寂寞,难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第二,老年活动内容单一及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在满足精神需求方面军休服务机构每年也开展了一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活动,但是活动内容相对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军休干部的多种精神需求。另外,社会团体和机构对组织开展老年人活动积极性也不高,较少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各类活动,即使开展了,参与面也不广。基础设施方面,受场地和资金限制,军休服务机构很难建设比如门球场、保龄球场等中大型的娱乐项目。此外,部分分散安置的军休干部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娱乐活动设施,一些老旧社区甚至没有娱乐活动设施。 
  第三,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的军休工作人员。从专业知识角度看,从事军休干部服务的工作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军休干部的心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军休干部提供一定的心理慰藉甚至医疗卫生服务。除了具备专业知识和素养之外,从事这项工作的人还必须具有相当的职业道德和爱心,因为军休干部不仅仅需要生活上的照料,更需要情感上的满足。所以要求从业者要有爱心,不仅仅是一个好的照料者,更是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才能持之以恒的为军休干部提供所需要的各项服务。当前军休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社会工作或者心理学专业的系统培训,基本上不具备开展心理疏导等专业能力。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有的老年人服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或者效果打了折扣。 
 
  三、对策与建议 
 
  精神赡养问题关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关乎每个军休干部家庭的和睦与融洽,也关乎军休服务机构的和谐与稳定。我们要在促进军休干部自我调适、完善军休养老服务模式、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军休干部的精神养护工作,切实提高军休干部的幸福感。 
  1.促进自我调适。军休干部要适应退休生活,适应地方生活,需要一个不断的自我调适过程。作为服务管理机构,应该采取多种方法,促进军休干部的自我调整,加快适应进程。一是引导军休干部调整心理状态。健康、积极的心态是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基础。开展入所教育,引导军休干部以高尚的情操对待人生,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看淡功名利禄,看轻成败得失,从而达到身体、心理、社会功能诸方面综合平衡。聘请专家教授进行授课,传授如何释放不良情绪,解除压抑,保持愉悦心情的方式方法。结合军休干部例会,鼓励军休干部构建奉献他人的崇高目标,继续实现人生价值;二是充分发挥老干部余热。军休干部为国防事业奉献一生,奉献的需求非常强烈。创造有利“工作”条件,鼓励军休干部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满足奉献社会的心理需求。有医护、财务或者管理等专业特长的可以联系单位返聘。组成“老战士关爱工作团”,走进教育收容所、戒毒所开展“关爱行动”,为失足青少年带去温暖和希望。在清明、“五四”、国庆等节假日,请老首长深入学校给学生作报告,讲述革命往事,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参加社区或者社工机构的义工活动,帮助他人快乐自己;三是充分挖掘老同志潜能。军休干部既是身心健康的对象,也是身心健康的主体。鼓励老干部自我调节,互帮互助。成立读书看报、唱歌跳舞、球类棋牌等兴趣小组,培养兴趣爱好,建立精神寄托。成立老干部互助小组,以老带新,尽快适应退休生活。 
  2.完善服务模式。家庭养老仍然是军休干部主要的养老方式,家庭也是军休干部精神赡养最主要的来源。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增加、家庭核心化趋势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空巢军休干部呈现增长趋势。访谈得知,即使不在身边,老人也希望子女能在心里装着他们,能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建立军休干部子女沟通联系制度,对军休干部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定期电话通报其父母健康状况和在军休服务机构的生活情况,提醒子女多给军休干部打电话,常回家看看。与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养老机构等合作举办联谊、友谊赛等活动,扩大交往面,让军休干部“走出庭院,融入社会”。加强与军休干部所在社区的联系和合作,互通有无,资源互补,根据军休干部人数有计划地引入专业社工人才,由专业社会工作者带领和指导社区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由政府向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出资购买身心健康、精神慰藉、健康咨询、危机干预、家庭辅导和情绪纾解等服务,提供更为专业、高效的精神养护内容。 
  3.建强服务队伍。积极转变服务理念和拓展服务内容,加强对军休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要转变服务理念。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军休工作人员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努力形成生活服务与精神服务并重,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个性化管理并重,集中化与社区化、网络化并重的良好局面。协调和利用社区资源,参与社会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政府安排的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落实政治待遇。要把精神养护当作军休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开展入户探视,主动上门提供精神慰藉服务;二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业务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学和心理学等专业在职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军休工作人员开展精神养护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关心爱护军休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和生活,是推动军休服务工作,促使军休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用心服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军休工作人员用人制度,拓宽发展进步空间,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大精神奖励力度,建立物质奖励制度,让工作态度认真、能力突出、受军休干部欢迎的军休工作人员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奖励,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军休服务机构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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