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构建"大老龄"维权格局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2017-10-19

  在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今天,老年人成为了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市利用各种途径深入宣传以"一法一条例",加强涉老权益部门的通力合作,构建"大老龄"老年维权工作格局,出台落实了多项惠老助老政策,并通过争创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系统开展为老维权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了切实有效的维权保障。
 
  1 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老年人维权
 
  张某、杨某是平原县开发区运庄村人,均已年近八旬,两人共同育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前几年,村里拆迁,子女们达成协议,房产归两个儿子继承,两个儿子负责赡养两位老人,女儿只需尽照看义务。近两年,张某、杨某两位老人先后患脑溢血、脑血栓,接连住院,出院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但其二儿子对此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对以前签订的协议也不予认可。无奈之下,老人想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子女们尽赡养义务,出钱出力,但因行动不便,未能成行。在看到平原电视台播放的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后,老人尝试着给法律援助中心打电话咨询。
  今年8月,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出入困难,决定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老人"零距离"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详细了解赡养纠纷的具体细节,填写、审核、复印了相关申请材料,在张某、杨某家里为其办妥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及起诉事宜。两位老人感动不已,连声称谢。
  这起案例是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帮助老年人维权的一个案例。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律师、公证员队伍为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辅助,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格局,有计划、综合性地开展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各项工作,通过诉讼、非诉调解等手段化解涉老纠纷。逐步建立形成了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点构成的横向网络,与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居委会、村委会建立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构成的纵向网络相结合的立体服务网络。
 
  2 多部门联动,构建"大老龄"格局
 
  近年来,市老龄办联合涉老权益部门,加强老龄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初步形成了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大老龄"格局。
  为更好开展为老维权工作,市老龄办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提出了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环节、细化服务内容等具体要求,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全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建立了具体办事机构,机构名称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将老年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申请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承办。截至2016年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结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00余件,受援人数近3000人。
  市老龄办近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强化老年人案件处理力度。在中院民一庭、各基层法院民一庭挂牌成立"老年人维权合议庭",由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聘请离退休老龄干部以及老支书、老街道主任担任人民陪审员,专项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建立"诉调对接"协作维权机制,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修复家庭关系,避免"案结情断"。全市两级法院"老年人维权合议庭"还通过拓宽便民诉讼网络服务功能,依托全市300多个便民诉讼网络站、点,推行老年人维权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信访、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部门联动"的运行模式,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审判效率。据了解,2015年以来,德州市两级法院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讲座近60余场,培训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600人次,受理涉及老年人维权来信来电以及法律咨询千余件(次)。
  2015年,我市成立了由德州市老龄办、综治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七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示范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七系统共同开展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有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35个。
 
  3 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我们将继续在全社会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细化分类,创新途径,为老年人提供特色维权服务。"市老龄办主任杨华介绍说,今后我市将健全和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总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四级工作网络,进一步促进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触角向基层延伸。推行沿街落地法律援助受理中心(受理点)、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信访大厅法律调解室等便民窗口建设,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援助受案范围,实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市涉老部门将加强对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的调研,增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将法律服务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既能解开老年人的"法结",也能解开老年人的"心结",让老年人得到法律、心理双援助。把老龄、贫困、空巢老人作为老年人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开通老年维权"绿色通道",凡涉及老年人的维权案件,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全面落实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指定专门律师提供上门服务,并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回访,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本报在此提醒,老年人如在工作生活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取得联系或拨打法律援助服务热线12348,以便捷高效快速地获得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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