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景行:“以房养老”骗局,公证处的公信力在哪里?
作者:   来源: 搜狐  2018-01-08

  最近上海、北京等地都有老年人的房产遭到了诈骗。上海市有一些老年人到附近的浙江的嘉兴买房子,结果被中介骗了,上海的房子卖掉了,嘉兴的房子却也没有着落。同样,在北京有数十名老年人遭遇所谓以房养老的骗局,通过老年人变卖房产等方式获得养老保障,但是房子没了许诺的养老保障也没能兑现。
  在北京这些以房养老的骗局里,涉及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公证”。我们知道“公证”是代表国家公权力,而老年人为什会上当,这里面有一个环节,涉及到的有一些公证处为这些受骗的老年人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委托公证等内容。而这些公证内容变成了骗子欺诈老年人,最终使老年人丢失房产的重要环节。
  我想老年人之所以上当受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证在其中的作用。因为大家都相信公证,相信公权力,相信政府机构。
  现在北京市政府已经展开调查,同时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公证事项的办证流程和业务规范,即日起公证机构就办理结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同时不得为借款人办理担保性的委托公证,不能两头都办。办理公证的时候必须向公证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并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这一类公证的时候,必须有成年子女陪同,办理公证必须录像而且要附卷备查。
  这些规范本来就应该存在,但是为什么骗子还能够通过公证程序来获取老年人的信任?在这其中,公证处自己还真要好好的查一查公证处是如何给被骗老人做的公证,老年人究竟是怎么上当的?被骗老年人向骗子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公证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应该为老年人收到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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