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将老年消费教育纳入3•15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 济宁市老龄办  2018-03-21

  3月6日,济宁市举行2018年3·15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将于2018年3月15日开展大规模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作为宣传活动组成部分,有关职能部门将现场提供服务,提高老年人识假辨诈的意识和能力。
  2017年,全市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网络市场监管,心系民生,回应民声,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3·15宣传活动期间,老龄部门牵头开展了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市老龄办工作人员和老年服务志愿者在城区广场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受理老年人咨询,现场答疑释惑,解决老年人遇到的消费问题特别是网络诈骗问题,收到良好效果。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倡导品质消费理念,完善品质消费标准和制度保障,更好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期间,将设立投诉咨询台、打击传销宣传台、老年维权咨询台等,在发放资料宣传、面对面咨询答疑的同时,还将对消费者举报的重点违法案件进行现场查处,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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