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指由专业团队(如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慈善团体等)向以老年人为主的临终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方面整体性支持和照料服务。现代意义上的临终关怀始于1967年英国西塞莉·桑德斯博士在伦敦创办的世界上第一个临终关怀护理院。之后,美国、法国、加拿大及我国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研究借鉴国外临终关怀发展的相关经验,对推动我国临终关怀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立法为先,为临终关怀提供有力保障
由于临终关怀的公益性特征,临终关怀机构大多需要依靠国家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一些国家从加强立法角度入手,纷纷出台相关法案将临终关怀纳入国家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对临终关怀的各项费用予以财政支持。美国1982年颁布《临终关怀医疗保险》将临终关怀服务纳入医疗保险计划,该计划为有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全程服务。2005年,德国政府正式出台了第一部《临终关怀法》,该法主要规定了医生对临终人员的状况认定、临终人员在清醒时的最后决定权、临终人员的支配权、临终人员住院费用的支付等内容。2009年,法国通过了一项关于临终人员陪护补助金的议案。该法案规定,为使临终患者能体会到家庭的温暖,政府向临终人员的一位家属提供总共不超过3周、每天49欧元的补助金,以便家人能留在家中陪护患者。澳大利亚提出《国家慢性病治疗策略》,建立健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照料系统,组建社区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支持。
服务为要,为临终关怀提供丰富内容
临终关怀的主要任务是控制疼痛、缓解症状、减轻或消除老年人及临终人员的心理负担和消极情绪。发达国家的临终关怀服务内容涵盖多个方面,服务模式多样,机构设施齐全,临终关怀机构数量庞大且仍在不断增长,可以满足老年人及家属的不同需求。美国临终关怀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在面对死亡时情绪、心理和精神上予以帮助;引导家属关怀照顾老年人,提供丧亲关怀和辅导。英国临终关怀机构主要包括三种:独立的临终关怀医院、隶属普通医院或其他医疗保健机构的临终关怀病房以及家庭临终关怀病床。第一种独立临终关怀医院,不隶属于任何医疗保健服务机构。这类机构大多是由政府或民间组织出资设立的,设施完善,提供服务包括康复护理、医疗陪护、喘息服务以及丧亲抚慰等;第二种机构在条件、设施等方面往往不及前者,但也能按照临终关怀的服务宗旨,为老年人或临终人员提供身心照护;第三种家庭临终关怀服务机构一般以社区为基础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由家庭为老年人或临终人员提供主要日常照护。德国的临终关怀机构布置家庭化,以满足老年人和临终人员的生理和亲情需要。如有宗教信仰的老年人或临终人员,还可到礼堂做礼拜或允许神父探望。
人才为本,为临终关怀提供基础支撑
临终关怀服务的开展和推广需要专业化的人才,需要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培训及资格认证体系。在国外,临终关怀照护一般由内科医师、注册护士、护理人员及社会工作者组成的跨学科队伍提供。为了提高临终关怀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美国自1993年开始实行专科护士资格认证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临终关怀服务的工作人员须通过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内容涉及临终关怀护理的理论和实践。英国审计署对临终关怀机构的评估特别包括医务人员培训,也将其作为评估此类机构的一个重要指标。定期接受专门技能培训是专业人员和注册护士的必修课,也是为员工进行正式资质考评的有效手段。这些措施提高了临终关怀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了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日本医院的临终关怀病房中,工作人员由医师、护士、营养师、药剂师、临床心理士、理疗士和志愿者组成。这些人员都受过专业教育与训练,为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宣传为基,为临终关怀提供良好环境
作为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宣传,对完善临终关怀尤为重要。发达国家采取了多种方式加强临终关怀的社会宣传与辞世教育。英国最先把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定为“临终关怀与舒缓治疗日”,英国业内人士称这个纪念日是“一个全球性的重要事件”。英国居民经常收到一些有关临终关怀的公益材料和宣传手册,也会经常遇到当地临终关怀机构的一些志愿者散发宣传品和募集资金的活动等。社区学校里经常出售带有临终关怀机构标记的文具或者纪念品,也会号召和组织学生参加回收可循环废弃物等公益志愿活动,回收所得收入用于购买轮椅等物品或捐给当地的临终关怀机构,让孩子从小就开始了解和关心这项社会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