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老龄函〔2020〕495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促进老龄事业创新发展,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决定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现就做好我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奖项及评选范围
(一)设置奖项。设置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奖项。
(二)评选范围。城乡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均可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敬老文明号”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2.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3.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执行本部门或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4.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5.全体成员熟悉创建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群众评价良好,老年人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显著。
各级党政机关和曾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不参选。
(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重家风、重家教、重家庭,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人至深,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3.热心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曾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三、名额分配及实施步骤
(一)名额分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全国老龄办分配给我省的评选表彰名额,按各市州行政区划总数、常住老年人口总数分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实施步骤。
1.申报公示。各地根据分配的名额,切实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查工作。拟申报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单位或个人名称、主要事迹、拟获荣誉名称。公示无异议的,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2.初审公示。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申报推荐情况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形成我省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名单,向中国老龄协会正式推荐。
3.复审公示。中国老龄协会对各省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形成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拟表彰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网进行公示。
4.审批表彰。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根据评选公示结果作出表彰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实绩突出、代表性强、示范作用显著、社会公认度高的为老服务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评选推荐工作要服从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做好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对推荐的对象要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突出基层,提升实效。评选表彰工作要向基层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普通群众倾斜。窗口服务单位要占本市州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总数的70%以上。普通群众要占本市州申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总数的60%以上,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讲好敬老文明故事,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的具体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五)动态管理,及时整改。各地要根据《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第一、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进行考核,机构调整、重组、撤销的单位自动取消“敬老文明号”称号,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撤销“敬老文明号”称号并收回牌匾。
请各地将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及第一、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考核情况表,于2020年8月14日前统一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申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还需提供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侯红敏
联系电话:0931-481872613919933048
电子邮箱:1261276019@qq.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7.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docx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