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的老年服务 我们期待什么?
作者:   来源: 新浪博客  2014-09-16
  前不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召集专家开了一个纯属务虚的“神仙会”,目的是为制定社会领域的“十三五”规划做准备。接到会议通知时方才意识到,转瞬间“十二五”又快要过去了。5年前,也参与了制定社会领域“十二五”规划的一些讨论,记忆最深刻的则是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几次会议。最后一次参会,发表了两条意见:一是中国70%以上的老人都属于中低收入群体,因此政府关注的养老服务重点应该是“非营利”而不是“市场化”;二是中国老龄化的恶果最后一定会落在农村,所以农村老人应该是社会养老服务重点中的重点。然而,遗憾的是,“十二五”养老服务规划并没有涉及农村,似乎也不认可“非营利”的概念。甚至听说有官员在会后私下议论:哪有什么“非营利”?因此,在“十二五”的养老服务规划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曾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老年社会服务:再虚掷五年就火烧眉毛了!”  
  一眨眼时间,“十二五”已经过去了三年半,看看养老服务的现状,表面上确实轰轰烈烈,政绩斐然。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的养老服务床位为315万张,而到2013年已经增加到494万张(含“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64万张),增长幅度为56.83%。但是,实质性的进展并非尽如人意。若看“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这个指标,2010年为23.68张,2013年增加到24.46张,增长幅度仅为0.78个百分点。若减去64万张“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2013年才有21.24张,增长幅度为-10.40%。再看“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这个指标,2010年,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为243万人,床位利用率达77.14%;而2013年,入住老人增加到307万人,床位利用率是62.15%,下降了14.99%;即使减去64万张“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床位利用率不过是71.49%,下降了为5.65%。
  另一方面,在“产业化”乃至“市场化”诱导下,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引入”的“社会资金”也许相当可观,但投资方向则呈现出“高大上”的趋势,如养老地产、养老社区、高端养老,超豪华养老……不一而足。这些为高收入群体设计的养老产品,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拿捏便足矣。还是这句话,政府的社会政策应该聚焦于占老年人口70%或以上的中低收入群体。然而,现在真正需要老年社会服务的老人,尤其是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人,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政策实惠,以致晚景凄凉。
  中国新闻网上发表了一个有关农村老人自杀率的调查报告:在一个距离武汉市仅100公里处的村庄,老人的自杀率居然高达30%。更可怕的是,在当地,自杀被视为“正常甚至合理的事”,民间流传着“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比亲儿子可靠的说法。然而,最近几年,因为有了“新农合”和“新农保”,农村老人便有了多活几年的想头——“终于有人管我们了”,“那就先不自杀了,再挺两年。”这说明,社会政策要更加重视“托底性社会保护”——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通行的新概念,但在国内甚少有人提起。
  基于以上的判断,“十三五”期间,政府主管的养老服务必须要眼睛朝下,多接地气。据2010年的相关调查,中国有4400多万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人,其中完全失能的老人大约占1/4。政府主导的养老服务应该优先考虑这部分问题最突出的老人群体。在政策制定方面,可以先从完全失能的老人做起,因为“完全失能”的判断标准会比较清晰,在制定政策时容易把握。同时,按国际国内相关的调查统计,这部分老人的生存时间大约平均在30个月上下。这些基础数据,都为用政府津贴、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手段做好“托底性社会保护”,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和可操作的平台或框架。
  理想的方案是:最好能在“十三五”的前2年(2016—2018年)做好城市中完全失能老人的政策设计并予以实施,然后再用3年时间(2018—2020年)推行到农村。当然,如果能在“十三五”期间,使这样的制度安排惠及城乡部分失能的老人,那就更是政绩卓越了。如是,在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之际,至少能使中国的老人,无论贫富,都能够在最后时刻无痛苦(或少痛苦)、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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