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
作者:   来源: 办公厅  2016-09-19

  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着眼于促进绿色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明确未来5年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是新形势下广东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规划》提出,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达到50%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9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的殡仪馆达到省级标准;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殡仪车达到汽车排放标准和安全标准;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区的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到90%。
  一、确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殡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殡葬事业,更好地满足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推动葬礼葬法改革。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深化改革先行区的作用;重点加强相对落后地区的扶持、指导和督促力度,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促进区域城乡殡葬改革协调发展。五是坚持督查巡查、加强问责。对督查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责令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未落实责任的,坚决予以问责。
  二、抓好四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管理,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制度。二是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加强殡仪馆(火葬场)和公益性安葬(安放)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殡葬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殡葬重点领域管理。加强殡葬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加强公墓建设管理,促进殡葬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四是推进殡葬改革创新。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加强殡葬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加快推进殡葬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三、实施四项重点工程。即殡仪馆建设创新工程、节地生态安葬精品工程、农村殡葬改革示范工程、殡葬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工程。
《规划》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推动殡葬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加强殡葬法治建设,实施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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