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作者:   来源: 宁波老龄办  2016-12-19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于日前发布了《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简要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成绩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1410”的发展目标,提出了“5520”的主要任务。
  《规划》确定了“1410”的发展目标,即1个总目标、4个分目标和10项主要发展指标。《规划》提出,要认真落实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方针,坚持经济社会同步、体制机制创新、事业产业并举、地区部门协同的原则,着力完善老龄事业产业体系,全面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完善老年群体社会治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和良性互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老有所乐。到“十三五”末,着力建成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相对应的老龄事业产业体系,着力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得老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生活环境更加友好、老龄产业规模显著扩大。《规划》确定的10项主要发展指标,包括有“户籍人口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能、失智、失独、重度残疾、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享受政府补贴服务人数比例达到5%”、“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每百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5张”、“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等。
  《规划》明确了“5520”的主要任务,即实施5大工程,推进5大体系建设,落实20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实施老年保障深化工程,健全完善适度普惠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完善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统筹发挥各类保障方式的作用、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等4项任务,其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将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工作。二是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拓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医养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等5项任务,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重点,医养服务融合是难点,机构养老服务水平重在提升品质,智慧养老服务将是“十三五”时期的亮点。三是实施乐享晚年幸福工程,健全完善老年文体教育体系。乐享晚年幸福工程将围绕老年人的身体和精神两个层面展开,主要包括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文化活动、促进老年人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等3项任务。四是实施适老优老敬老工程,健全完善老年友好环境体系。主要包括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加强和完善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社会风尚、有效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等5项任务。五是实施老龄产业培育工程,健全完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养老服务业将成为老龄产业的发展重点,主要围绕养老与横向相关领域的互动,以及纵向上下游产业链的集聚进行推动,包括健全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大力开发养老服务与产品、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等3项任务。其中,健全完善政策是保障,开发服务与产品是基础,培育产业集群是关键。
  为了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落实,《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督促规划落实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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