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出台“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作者:   来源: 江苏老龄办  2017-01-04

  “十三五”期间,全市人口老龄化比例将在20%高位以上逐年增长,老人们到时候怎么养老?12月5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其中提到,重点支持民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养老机构,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引导养老机构向养护型发展
 
  规划要求,服务机构要整合家政、物业、餐饮、物流等服务资源,组织开展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推动现有公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推动居家上门服务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
  完善社区照顾服务,社区将无偿提供办公服务用房,引入各类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完善机构养老服务,通过新建、改建、租赁建设等方式,稳步增加机构养老床位数。重点支持民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养老机构。引导新建养老机构向养护型发展,鼓励现有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向养护型养老机构转变。
 
  探索医养融合,开设长者课堂
 
  医养融合,将成为今后养老的一大特色。规划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融合”工作,推进医护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开展上门基本医疗服务、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试点,将符合条件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积极构建“养老院+医院”模式的医养联合体,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医院式”专业、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
  推进老年精神关爱,规划特别提到,挖掘在宁高校心理学教育资源,组建老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与高校合作,开设长者课堂、长者学堂,定期在社区开展老年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活动。
 
  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
 
  如何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规划给出硬杠杠: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
  政府将在补贴优惠和投融资政策上向养老产业倾斜。其中,经民政部门许可的非营利性组织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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