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作者:   来源: 三亿文库  2017-02-09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是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我市全面落实《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38项评估项目指标,13项超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保参保总人数达到212.4万人,其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8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38.2万人,享受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93.1万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十一五”期末的1113元,增长到2015年末的2083元。困难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孤老人员加发低保金。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提高了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11年人均2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70元,翻了一番多。积极探索医保异地结算新办法,异地就医购药更加便利。社会化养老服务日趋完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万张,每千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全市现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31个;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同时,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有偿
  的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站1322个,城区实现全覆盖。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我市老年人大学在校学员人数21600人次,学员人数、班级数和专业数,均在全国名列前茅;市体育局举办的老年人太极拳、太极扇、柔力球等大型表演赛;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举办的创新秧歌大赛和市老龄办举办的“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大赛、多彩人生艺术大赛,乒乓球、门球赛等大型示范性文体活动等,为我市老年人强身健体、展示风采、传播正能量搭建了平台。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
  1.主要挑战。“十三五”时期,我市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一方面,我市处于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据预测,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从2015年的184.8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2%,增加到2020年的215万人左右,占全市总人口的22%左右。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及家庭小型化、纯老住户增多的趋势日益突出,失能失智老人占比较高,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还占一定比例等,对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社会的人口老龄化意识还不够强,农村养老保障水平还很低,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还不够强,老年产业和老年服务市场发展较慢。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重要机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期,也是我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老龄事业
  发展的支持条件更加完善。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自强自立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越来越高。这些有利因素,使老龄事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舆论等方面具备了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老年文体活动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确保2020年全体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和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为总体目标,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老年人医疗卫生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老年文化、教
  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扩大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办学规模和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健全和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建立职能明确、协调高效、社会参与的老龄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社老年维权和社会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形成初具规模的老年产业发展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健全多层次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制度
  (1)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借助全民参保登记,做好征缴扩面工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探索增加丧葬补助、高龄津贴等激励参保及减少基本养老金流失机制。完善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3)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创新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杜绝虚报、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现象,确保基金安全。
  (4)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稳定增长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5)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商业性老年保险产品开发,提倡公民购买商业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研究探索老年人需要的其他保险产品。
  (6)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健全多层次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
  (1)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供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支付比例。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制度。
  (2)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解决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医”问题。统筹地区内住院政策性报销比例保持在90%以上,全面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制度。
  (3)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城市建档率达到100%以上,农村建档率达到95%以上。逐步完善社区全科医生上门服务制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综合性、个体化的医疗和咨询服务;探索为需要长期照护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积极开展老年保健知识讲座和巡回展览,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和疾病防治能力。坚持定期开展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
  (4)制定实施方便老年人就医的优惠政策措施。三级医疗机构开设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加快实现“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为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签约服务,鼓励、提倡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为老年人义诊活动,对患有疾病行动不便的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发展老年病医院、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
  (5)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奖扶、特扶优;3.健全覆盖所有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1)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做;(2)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生活困难老年人实行医疗救助;(3)解决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护问题,为生活;(4)倡导全社会开展帮扶、认养、资助等多种形式的;4.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5)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奖扶、特扶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与特别扶助制度。
  3.健全覆盖所有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
  (1)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并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加强对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扶助,探索建立并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冬季取暖、生活服务等方面的专项救助制度。
  (2)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生活困难老年人实行医疗救助。对农村生活困难的患病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或免费治疗。
  (3)解决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护问题,为生活困难且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将政府保障性养老服务对象由“三无”、“五保”老人拓展至贫困家庭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
  (4)倡导全社会开展帮扶、认养、资助等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活动。加大对老年人的临时救助力度,积极发挥社会慈善在老年人扶贫济困中的补充作用。
  4.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的居家养老。促进养老服务内容从基本生活照料向紧急救援、健康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方向延伸,提高服务的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加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网络。到2020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要达到60%以
  上。 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境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评定标准、老年护理机构服务评估标准,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2)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本着就近、便利和实用的原则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力争实现7%左右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养服务。
  (3)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5张。若按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215万人计算,我市需要7.525万张养老床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对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独资兴建的以护理功能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在用地、床位建设费和运营补贴上给予支持,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与居民同价。实现机构养老“公办”与“民办”的合理搭配,层次分明,功能互补。
  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监护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养护型、医护型、介户型养老机构及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机构床位和入住老人的多少,按照200:1设立医务室和有资质的保健医。
  (4)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应对人口老龄化
  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城乡“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方便老年人养老、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对居住小区、公园绿地、既有道路、 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保障房和拆迁房的安置,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有失明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的家庭。创造政策环境,切实解决符合条件的高层住宅旧楼加装电梯问题。
  (5) 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推进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探索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的薪酬待遇、社会关怀等激励措施。逐步建立“社工+义工”养老服务模式。引进与挖掘具有专业背景的社工人才,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5.不断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
  (1)进一步落实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完善优待照顾服务政策,实行优待项目适度统一,实现常住老人与户籍老人同等享有优待。降低老年人优待乘车年龄,确保老年人在乘坐公共汽车、地铁、就医、旅游等方面享受优待,实现老年人乘车卡与敬老优待证合一。
  (2)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制度,有条件
  的区、县(市)探索将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全部80周岁以上老年人,落实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3)依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各行各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进一步丰富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水平。
  6.加强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1)加快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十三五”期间,在办好市、区综合性老年大学的基础上,争取各县(市)均开办老年大学,老年大学分校数量达到30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5000人次。老年教育实行规范化管理,开设课程从老年人实际需要出发,丰富教学内容,提高老年教学质量。
  (2)加强基层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在全市推进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完成10分钟健身圈。安装健身路径、特色园区、新农村示范点、社区室内体育健身设施2200件。在具备条件的公园、广场、社区等铺装健身步道等,实现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档升级。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其中老年人培训比例占30%以上。
  (3)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在全市九个城区5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立老年文化活动指导站,配备文艺器材和设备,打造“社区娱乐圈”工程,基本满足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需求。
  (4)开展科学健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织老年文化节、老年体育节,推广“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整合广场健身舞队伍,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实现
  全市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5)电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开设老年人专题节目、专栏或专版,加大老龄工作宣传报道,丰富老年文化生活。中小学校将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作为常态化教育活动,融入到日常教学及主题教育中,定期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贫困老人等活动,为老年人精神慰藉提供帮助。
  7.积极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逐步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老龄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开发、扶持。研究、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十三五”期间,力争在老龄产业研发、生产、经营方面有新突破。由政府牵头,大力发展老年卫生养生保健、老年养老服务、老年娱乐、老年教育、老年旅游服务等产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8.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1)在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大力推进老年志愿者服务,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开展“邻里关爱互助”活动,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2)开发老年人才资源,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途径。继续支持老年学学会和有关社会组织在开展老年学研究、老龄问题调研、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9.强化老年维权服务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网点,为;(2)加大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将《中;(3)鼓励各级法院成立老年法庭或合议庭,对涉老案;10.加强老年社会管理服务;(1)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工作经费,配齐;(2)加强老龄科学研究;(3)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化建设;要内容的老龄基础信息平台;(4)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基层老年人协会为主要形式的;(
  (1)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2)加大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定期对老年法规、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鼓励各级法院成立老年法庭或合议庭,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当事人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为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和法律咨询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实行公证费减免优惠制度。
  10.加强老年社会管理服务
  (1)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老龄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制定老龄科学发展规划和老龄科学研究鼓励政策,完善老龄科学体系,加快老龄科学人才培养,建立老龄领域重大问题的协调创新研究机制。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深化研究。跟踪老龄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关注老龄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为制定涉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3)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老年人口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探索建立老龄信息共享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建设涵盖老年人口、为老服务、老龄工作等主
  要内容的老龄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建设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涉老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的试点示范工作,实现涉老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深化应用。
  (4)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基层老年人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各类老年群众组织,充分发挥老年人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中的作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要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争取实现顶层设计法制化、组织建设规范化、扶持措施制度化、作用发挥常态化。
  (5)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真正把老龄事业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各部门尽责、老龄办协调、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将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纳入财政预算。大力发展老龄慈善事业,吸引慈善资金为老龄事业发展服务。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和有关老龄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助老道德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老龄意识、敬老意识。充分利用“老年节”(重阳)、 “中秋”、 “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系列爱老助老活动,表彰奖励敬
  老爱老助老先进人物、先进单位,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督促检查评估机制。本规划由市老龄委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202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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