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居民健康:高血压纳入青岛社区慢病管理
作者:   来源: 青岛日报  2016-06-16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高血压、脑卒中等疾病造成的危害,日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联合出台《青岛市高血压医保慢病管理试点方案》,将先行在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依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并免费向参保患者提供复方利血平片等五种基本药物。  
  《方案》明确,对35岁以上人群,每年免费测量血压一次,筛查发现的高血压病人,自愿开展同型半胱氨酸检测,检测费按照20元/人次的标准纳入门诊统筹。将同型半胱氨酸检测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
  在高血压分类管理方面,自愿接受医保慢病管理的高血压参保患者,享受药品优惠、健康指导、跟踪防控、咨询诊疗等相关服务。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同型半胱氨酸检测结果,将高血压患者分为“H型高血压”和“非H型高血压”,并在其门诊统筹或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封面加盖分型情况印章,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在高血压的干预和治疗方面,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将加强高血压的健康宣教,严格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规范治疗。对H型高血压和非H型高血压,按照自愿原则,纳入统一持续管理,并依托门诊统筹签约和门诊大病定点管理机制开展慢病管理服务。管理期内,试点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免费提供复方利血平片、氢氯噻嗪、卡托普利、尼群地平、阿司匹林肠溶片等五种基本药物,并按照基本药物管理要求规范采购。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须将免费使用上述药品的明细上传到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所需资金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方案》还明确鼓励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险慢病管理的经办和服务,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社会医疗保险补充保险产品,不断满足参保人多层次的健康与慢病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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